四月新规:重塑信用有通道
2026-04-14 09:16:3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文维 | 作者:黄毅君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685

从四月起,信用修复新规正式实施。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号令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已于本月施行,为失信主体纠正错误、履行义务后重塑信用,提供了统一规范的制度通道。

新规将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微、一般、严重三类。轻微失信原则上不予公示;一般失信最短公示期3个月;严重失信最短1年。达到最短公示期限、纠正失信行为后,信用主体可按规定申请修复。信用修复的统一入口为“信用中国”网站,实行全程线上免费办理。信用修复完成后,相关信息终止公示,停止共享和使用,有关部门须同步更新信用评价结果并解除相关失信惩戒措施。弄虚作假、骗取修复的行为将被撤销修复结果,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。

 

一审:刘洁琼丨二审:蔡晓雅丨三审:刘峰 

监制:朱泊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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